主旨: | 有關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手冊」增列「全面性教育的意涵及教學實踐」內容,請加強宣導並鼓勵教師參考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院111年1月20日教研課字第1111100096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14132號辦理。 |
二、 | 國教院業於旨揭手冊增列第壹章第四節『有關「性教育」之補充說明─「全面性教育的意涵及教學實踐」』,並公告於國教院官網: |
(一) | 路徑「官網首頁/特色資源/課程綱要/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領域/科目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健康與體育項下」。 |
(二) | 網址「https://www.naer.edu.tw/PageSyllabus?fid=52」。 |
三、 | 旨揭相關訊息請作為教師教學實務之參考,並建議納入課綱宣導及相關增能研習課程。 |
四、 | 副本抄送本縣健體領域(國中組、國小組)國教輔導團領召學校,請於重要會議、研習工作坊轉知本縣國中小學校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