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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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601082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轄鄉鎮市公所編製107年度預算應行注意事項。2、107年度預算應行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轄鄉鎮市公所編製107年度預算應行注意事項」乙份,請查照。 |
說明: | 參照「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7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及「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轄鄉鎮市公所編製106年度預算應行注意事項」訂定。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刊登縣公報)、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