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1學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案,請有意願之學校提出申請,並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計畫書一式4份(需核章),送本府課程教學科憑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3925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將申請計畫一式4份,需核章(請以長尾夾裝訂,切勿膠裝)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申請計畫書之電子檔請另寄至wow0505@gmail.com。 |
四、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申請表及計畫項目經費表各1份;未依前開表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恕不予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