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1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研習計畫」案,請貴校推薦符合資格之所屬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033428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及推動,提升中小學教師學習社群之運作及成效,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111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培訓採分階課程辦理,初階課程旨在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進階課程著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轉型之素養與動能;高階課程在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永續發展之素養與動能。 |
四、 | 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詳如附件培訓計畫書): |
(一) | 課程期程自111年5月至8月舉行,於北、中、南、東分區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另離島地方因人數較少,由教育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 |
(二) | 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 |
1、 | 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
2、 | 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本縣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
3、 | 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
4、 | 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本府教育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
(三) | 建議分階課程參與對象: |
1、 | 初階課程: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學員。 |
2、 | 進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初階課程之學員。 |
3、 | 高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進階課程之學員。 |
(四) | 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享、意見溝通與回饋(離島辦理之召集人培訓無試講課程)。 |
五、 | 請貴校依本縣所屬之東區區域,推薦跨領域、主題及各領域符合資格之國小、國中及高中教師(國小、國中、高中至少各10人以上);另報名學員可視情況選擇研習之區域。 |
六、 | 報名時間與方式: |
(一) | 請貴校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前將「培訓課程縣市報名表單」(如附件縣市報名表單)填畢後回e-mail至fangyin1105@hl.gov.tw。 |
(二) | 受薦派之教師請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個人相關資料(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go.utaipei.edu.tw/111)。 |
七、 | 本計畫目前以實體課程規劃,為落實防疫,將要求學員全程戴口罩、量額溫及實聯制,並視疫情情況若持續升溫,以滾動方式改為全程線上課程代替實體課程。 |
八、 | 本計畫課程相關資訊請至https://sites.google.com/go.utaipei.edu.tw/111網站參考。 |
九、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助理臺北市立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陳鈺珊助理:(02)2311-3040轉8435,cys3150@go.utaipei.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