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辦理「花蓮縣111年度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暨教學專業培訓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協助宣傳,鼓勵有意願擔任族語教學支援人員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111年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推動方案計畫。 |
二、 | 參加資格: |
(一) |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民眾,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者。 |
(二) |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以上之民眾,持有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得參加教學專業培訓,惟需於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合格證書者,始具備擔任「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
三、 | 認證辦法: |
(一) | 本案分資格審查及專業培訓認證課程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需合格。 |
1、 |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
2、 |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本府安排之36小時(含)以上專業培訓課程(課程表如附件1),請假未逾規定、完成各項課程內容及經審核成績達80分以上者者為合格。 |
(二) | 高級認證以上通過者由本府頒發「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
(三) | 中高級認證通過者頒發「教學支援人員教學專業培訓研習證明」,俟取得高級以上認證後,即可換領「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
四、 | 報名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27日(星期三)17時止。 |
五、 | 報名方式與地點:報名資料一律採「郵寄掛號」或「親送」方式送府辦理報名及資格審查;資料缺漏未於期限內補正或資格不符者,不受理報名。 |
(一) | 送件方式(請擇一辦理): |
1、 | 掛號郵寄: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小 婀璞‧芭拉拉非行政助理 收(983005花蓮縣卓溪鄉古風村1鄰崙天18號)。 |
2、 | 親送方式: |
(1) | 中北區: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魯木‧伊木伊輔導員 收(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
(2) | 南 區: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小 婀璞‧芭拉拉非行政助理 收(花蓮縣卓溪鄉古風村1鄰崙天18號)。 |
六、 | 研習時間:111 年 5/7(六)、5/8(日)、5/14(六)、5/15(日)、5/21(六)共 5 天, 研習課程請假逾 2 小時以上者僅發給研習時數證明,不發給培訓證書。 |
七、 | 研習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三樓教師研習中心)。 (花蓮縣花蓮市國盛二街 22 號)。 |
八、 | 本案聯絡人: |
(一) | 古風國小呂國良校長,聯絡電話:0918-309070。 |
(二) | 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魯木‧伊木伊輔導員,聯絡電話:03-8462860(分機580)。 |
(三) | 婀璞‧芭拉拉非行政助理,聯絡電話:03-8462860(分機581),電子信箱:abu0928abu@gmail.com。 |
九、 | 檢附計畫書(含課表及報名表)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