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各級學校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應落實於「赴陸教育交流活 動登錄平臺」填報相關資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32132號函辦理。 |
二、 | 各級學校應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 webap. rusen. stust. edu. tw/ RusenShort/Login. aspx)確實填報以學校名義與中國大陸機關(構)辦理之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含實體與視訊活動)。請學校依上開規定配合辦理。 |
三、 | 檢送赴陸教育交流系統操作手冊及檢核表各1份。系統填報 請詳平臺系統操作手冊,或洽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 聯合招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