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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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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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1007589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外交部代辦政府各機關『「因公赴國外出差及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續約1年』(標案案號:MOFA111089CE),業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簽署共同供應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外交部111年4月12日外秘購字第111350182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共同供應契約案之履約期限自本(111)年5月1日至明(112)年4月30日止,契約相關資料已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及下載利用,據以辦理投保。 |
三、 | 如有訂購相關問題,請逕洽詢旨揭廠商聯絡人黃羽櫄小姐(電話:07-2380909轉分機251;kbusi@scins.com.tw)。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