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蔡福欽 電話:(03)8462860分機233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u9112011@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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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786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徵稿辦法 (376550000A_1110078639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立法院《國會季刊》徵稿辦法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46388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投稿相關問題請逕洽立法院秘書處,聯絡電話:02-2358-5151或電子郵件:lyqtl@ly.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