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110年2月24日修正公告版)」1份(如附件),請各校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前填報調查表,俾利後續修訂參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5日臺教技(一)字第1112301055B號函辦理。 |
二、 | 依104年1月14日制定公布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政策綱領至少每二年通盤檢討一次。政策綱領首度於106年3月2日訂定公告;第二版政策綱領於108年2月21日修正公告;第三版政策綱領於110年2月24日修正公告在案。依前開規定,行政院預定於112年3月2日前修正公告第四版。 |
三、 |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第四版政策綱領應於112年3月2日前由行政院修正公告,教育部爰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檢討修正計畫。 |
四、 | 本案係教育部為積極推動各項政策,彰顯技術及職業教育價值,強化校園與職場連結及促進教學之創新活化,並透過技職深耕計畫、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產業人才合作培育機制,及開放式大學辦理多元專業職能培力模式,逐步建構優質技職教育,朝政策綱領所揭示之願景及目標邁進。 |
五、 | 為修正更具前瞻性之政策綱領,敬請惠賜卓見;隨文檢附「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110年2月24日修正公告版)」乙份,請於111年5月6日前上網填寫修正意見調查表(https://reurl.cc/zM2ybp)。 |
六、 | 若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劉科妤助理02-7734-3613,電子郵件:kkavril621@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