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貴校檢視及修正學生請假規定,以符合CEDAW第36號一般性建議,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3899號函辦理。 |
二、 | 次依行政院111年1月19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34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會議(第1、2)場次」紀錄,討論案第7案決議略以,某縣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請假及出缺勤管理規定未納入生理假規定,不符合CEDAW第36號一般性建議第2段及第7段。因應國民中小學學生生理成熟度,應納入懷孕、分娩等假別。 |
三、 | 爰請貴校依上開說明修正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