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pn135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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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1009798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10097987_ATTACH1.pdf 1110097987_ATTACH2.pdf) |
主旨: | 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110015591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