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電話:03-8462860#231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ll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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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10827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法規、111年度招募計畫、推薦表 (1110108278_ATTACH1.pdf 1110108278_ATTACH2.pdf 1110108278_ATTACH3.ods) |
主旨: | 檢送「111年度教育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及推薦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068800號函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專審會運作辦法)辦理。 |
二、 | 該署預定111年8月16日(星期二)至8月18日(星期四)假南投日月潭教師會館辦理教育部教師專業審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教育訓練。 |
三、 | 請貴校鼓勵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人員踴躍參加訓練,並於111年6月8日(星期三)前將核章版之推薦表彩色掃描檔回傳至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信箱(ally@hlc.edu.tw);因專審會運作辦法第7條(調查小組之調查員)及第10條(輔導小組之輔導員)有規範調查員及輔導員資格,有意願參訓者,請務必詳閱專審會運作辦法及旨揭計畫。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