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轉知 張家倫 - 人事 | 2022-07-07 | 點閱數: 188
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pn135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 花人訓字第111000087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1110000877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民國111年6月27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法二字第1115467159號函辦理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十一條修正總說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自三十六年八月二日國民政府核准發布施行,歷 經十七次修正,最近一次於一百零八年十月一日修正施行。茲性別工作 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二日 修正公布,並由行政院定自同年月十八日施行,

該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 定將「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以公務人員亦為性工法之 適用對象,爰作本次修正,共計修正二條條文,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 將「陪產假」之假別名稱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修正其給 假條件、給假日數及給假期間;明定各機關對公務人員依規定申請 家庭照顧假、生理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 以及因安胎事由申請其他假別之假時,不得拒絕,亦不得影響其考 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修正條文第三條)

二、 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之修正,將現行「陪產假」之假 別名稱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參酌性工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 定,明定公務人員因安胎事由請二日以上之假者,應檢具合法醫療 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

網站架構導覽

傳承百十載
歷史沿革 東里校歌
校景寫真 東里校徽
老照片展 校史文物
歷任校長 歷任教職
畢業照 110校慶網
學校簡介
本校位置 願景與分析
學校特色 課程計畫
新聞專區
行政組織
校長室 教導處
總務處 幼兒園
單位分機
學校活動
東里相簿 東里影片
榮譽榜 成長軌跡
投稿寫作 藝文作品
校務行政
行事曆 檔案下載
圖書系統 校務系統
環境教育 交通安全
安全守則
:::

活動報導

助學捐款

一、 戶名:
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二、銀行代號:
6210043( 花蓮縣富里鄉農會 )
三、帳號:
00043160094160

好站推薦

[ more... ]

計數器

今天: 1286128612861286
昨天: 1004210042100421004210042
本週: 1132811328113281132811328
本月: 104343104343104343104343104343104343
總計: 484280448428044842804484280448428044842804484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