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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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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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1013122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令、花蓮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花蓮縣政府編制表、花蓮縣政府員額配置表 (376550000A_1110131224_ATTACH1.pdf、376550000A_1110131224_ATTACH2.pdf、376550000A_1110131224_ATTACH3.pdf、376550000A_1110131224_ATTACH4.pdf) |
主旨: | 「花蓮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暨「花蓮縣政府編制表」、「花蓮縣政府員額配置表」,業經本府111年6月29日府人任字第1110124549號令修正公布,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附「公布令」、「花蓮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花蓮縣政府編制表」暨「花蓮縣政府員額配置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請刊登公報)、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