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縣訂定於111年9月1日起實施「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請貴單位配合辦理並按時申報,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111年6月8日環署基字第1111076216號函暨110年9月29日環署基字第1101133967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政府機關、學校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時,使用以循環容器盛裝餐點(如鐵製、不銹鋼製、耐熱玻璃類、重複使用塑膠類餐盒),重複填充使用,藉以減少拋棄式容器的使用,或不主動提供免洗餐具,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促使民眾生活轉型,力行「自備、重複、少用」生活減廢,減輕環境負荷。環保署業已於110年9月29日函頒「行政機關、學校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如附件1,以下簡稱作業指引),合先敘明。 |
三、 | 目前本縣有21間提供可循環容器盛裝餐點之店家(如附件2),並不定期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網(http://hlepb.clweb.com.tw/recycleHL/mode04.asp?m=202207011727381&t=sub)更新店家名單,供貴單位於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時使用。 |
四、 | 環保署已於「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網站(http://hwms.epa.gov.tw,下稱HWMS)「主管機關」項下,建置完成執行填報系統,含使用者權限開發、系統填報及統計功能,並製作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3)。 |
五、 | 「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填報權限(如附件4),請以附件提供之彙辦單位系統帳號及密碼進行登入,始得申報。另,若貴單位之申報窗口,原已有環保署HWMS主管機關帳號及密碼,請先發信(email 信箱:hwms@utrust.com.tw)給信諾科技有限公司, 該公司將協助貴單位完成系統權限之確認及開通,另環保署編製作業指引問答集(如附件5)供貴單位參考。 |
六、 | 本縣訂定於111年9月1日起實施作業指引,請貴單位於明(112)年起每月5日前申報前月源頭減量成果,以利順利推動本縣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政策。 |
七、 | 作業指引範圍或系統操作問題,可洽環保署委辦之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諮詢電話:02-27849899 分機512柯小姐、分機521莊小姐、分機528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