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4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1885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7359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案內新增之「墨西哥鼠尾草(Salvia divinorun)」及其成分「沙維諾林A(Salvinorin A)」業已列為第三級毒品,請協助加強宣導,避免學生好奇誤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