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
地址:(東區業務組)970009花蓮巿軒轅路36號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3-8332111 分機:1072 傳真:03-8332086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1236339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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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
發文字號: | 健保東字第111870114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由0.58人調整為0.57人,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請貴單位依規定彙繳健保保險費,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署111年7月27日健保財字第1110650483號公告副本辦理。 |
二、 | 前開公告,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下載使用。 |
三、 | 如對本案尚有疑義,請洽詢本署東區業務組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1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