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瑱瑜 電話:03-8222944 傳真:03-8222605 電子信箱:toto83101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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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1101518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程序表 (376550000A_1110151808_ATTACH1.pdf) |
主旨: | 本府政風處訂於111年8月18日辦理「111年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請依說明事項派員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查新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自107年12月13日施行至今,已逾3年,惟考量該次修法變動幅度逾半: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範圍、迴避規定、交易行為禁止及違反行為相關罰則等均有改變;為持續提升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及辦理採購、補助等業務承辦人員相關知能,避免渠等因誤解法令致生觸法情事,爰辦理旨揭宣導說明會。 |
二、 | 宣導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講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令與實務案例說明。 |
(二) | 講師: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吳秀惠專員。 |
(三) | 參加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辦理人事、採購、補助等業務人員及專任政風人員。 |
(四) | 時間及地點:1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5時10分,花蓮縣政府大禮堂。 |
(五) |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與會人員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ecpa.dgpa.gov.tw) 之終身學習入口網進行線上報名;全程出席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
三、 | 另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新生活運動」,請參加人員全程配戴口罩並自備環保杯,以落實個人衛生防護。 |
四、 | 隨文檢附程序表1份;另說明會資料於開課前2天置於本府政風處網頁,請自行下載並攜帶與會,會場不提供紙本資料。 |
正本: | 本府縣長辦公室、本府副縣長辦公室、本府秘書長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