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芳茵 電話:03-8462860#570 電子信箱:fangyin110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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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8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1017357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辦理「111學年度中小學初任教師(含代理代課)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相關事項,請111學年度聘任新進教師之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6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1818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初任教師能在最短時間內熟悉教學任務,提升初任教師教學知能、正向效能與自我專業,教育部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建立薪傳教師諮詢輔導機制,透過具教學經驗豐富之薪傳教師的帶領與傳承,協助初任教師順利適應教師生涯,建立完善初任教師支持系統。 |
三、 | 為期旨揭計畫能有效建立持續性之支持系統,請111學年度初任教師所屬學校,對每1名初任教師遴派1名薪傳教師,並持續3年隨時提供其必要性各項諮詢輔導與協助。 |
四、 | 薪傳教師資格、職責及獎勵措施,如下說明: |
(一) | 薪傳教師資格 |
1、 | 基本資格為教學年資5年以上、班級經營與教學表現優良,以及具服務熱忱之正式教師為主,並請各校依序優先聘請符合下列資格者: |
(1) | 具備初、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者 |
(2) | 具國教輔導團團員身分者 |
2、 | 經遴派後,若無前述專業回饋人才資格者,須補完成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 |
3、 | 校內無適合人選者,得遴派教學年資3年以上之教師,或跨校邀請。 |
(二) | 薪傳教師職責 |
1、 | 提供初任教師諮詢輔導:包含教學、班級經營、親師相處與職場適應等問題,可透過對談、諮商、座談、課程研討、結合社群運作等多元形式進行。 |
2、 | 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與同領域/科目之教師進行備課、觀課及議課。 |
3、 | 須每次諮詢輔導後,完成諮詢輔導紀錄,並由學校於每學年結束後統一將其書面資料函文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科核備。 |
4、 | 參與教育部與本府所辦之研習及回流座談等相關會議。 |
(三) | 薪傳教師獎勵措施 |
1、 | 每次諮詢輔導得申請代課鐘點費1節。 |
2、 | 諮詢輔導所需經費(包含代課鐘點費以及參與本府相關會議之交通費),由111學年度精進教學計畫-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相關經費補助,學校得向明義國小教專中心提出申請。 |
五、 | 請111學年度有聘任新進初任教師(含公費生、特教老師、輔導老師)之學校,於111年9月12日(一)前至線上填報系統第6628號填報初任教師與薪傳教師配對名單。 |
六、 | 本計畫聯絡人: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楊芳茵,8462860#570、8335135;e-mail:fangyin1105@hl.gov.tw。 |
正本: | 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花蓮縣萬榮鄉萬榮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壽豐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北林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林榮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長橋國民小學、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瑞穗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鶴岡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玉里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學田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西寶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和平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景美國民小學、花蓮縣豐濱鄉新社國民小學、花蓮縣豐濱鄉豐濱國民小學、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萬榮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壽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豐濱國民中學、花蓮縣萬榮鄉西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鳳林鎮鳳仁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卓溪鄉卓溪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