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貴校於開學前加強檢視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相關事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交通部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
二、 | 請貴校全面檢視校園周邊及學生通學環境安全,定期調查統計學生通學狀況,依據周邊交通狀況需求,與學區內之鄰里長、轄區警分局、派出所及家長會共同研商,妥為規劃家長接送區,並請依據周邊交通狀況需求編組成立導護志工隊、推行校區周邊愛心服務站等安全維護措施。 |
三、 | 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
(一) | 學校行事曆請納入交通安全教育教師進修(每學年至少4小時)、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每學期應排定一次以上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或親職教育座談)。 |
(二) | 倘有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需求,可邀請縣警察局交通隊到校宣導(師資免費),請至花蓮縣道安宣導團(https://www.new-view.com.tw/traffic_safety/(S(peo2ri5ibuvul0ivt0sffsbg))/MASTER.aspx)=>「課程資訊」=>「課程申請」申請。 |
(三) | 請搭配各教學領域課程計畫,排定交通安全教學課程內容,並實施班級安全教育宣導,加強使用交通工具應有的安全行為,如: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等。 |
(四) | 請善用班級聯絡簿等親師溝通管道,製作相關警標語、家長接送區位置、上放學時段與學校通學相關注意事項,讓家長了解,學校對於學生之交通安全相關作為與家長應配合事項。 |
(五) | 家長接送區規劃及宣導: |
1、 | 以不佔用道路、規劃接送時間分流、協調社區提供場域或年級區分位置等方式,避免家長接送車潮集中某一區域,造成時段擁塞、社區進出困擾及學生通學不便。 |
2、 | 家長接送共乘,減少接送車數量,學校周邊禁鳴喇叭、速限管理及注意學生通學安全。 |
(六) | 加強宣導「駕駛路口禮讓、行人安全穿越」與「高齡者行的安全」,並呼籲家長與師生於穿越道路時,行人應「路口後退三步等候、遵守路口號誌、舉手穿越道路、穿越道路時時注意是否有來車及快步通過路口」,讓駕駛看見行人穿越及主動禮讓行人,重視高齡長者行的安全,減少學童與高齡長者穿越路口時的傷亡。 |
四、 | 透過多元媒體協助播放宣導:「遵守交通安全教育五大守則、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與『酒駕零容忍』、酒後不駕車『找代駕』」,以維護親師生通行安全。 |
五、 | 配合交通部有關電動自行車新制度實施,請貴校遵守新制度規範及運用相關集會、親職教育座談會、班親會、家長會及多元媒體,向家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正確安全使用: |
(一) | 為了確保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交通部修訂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將正式納管,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即投保強制車險使得上路。 |
(二) | 違反以下規定者將依規處罰: |
1、 | 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 |
2、 | 未滿14歲騎乘者。 |
3、 | 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租賃業者,未依規定租借者。 |
(三) |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及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