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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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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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101790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1Z02D12271311154849531print (376550000A_1110179097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相關事宜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銓敘部111年8月19日部銓四字第11154849531號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