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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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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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9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10179636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10179636A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給身心障礙同仁的一封關懷信」1份,並授權各機關學校自行印製「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以下簡稱本手冊)」,轉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1年8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3028010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公部門身心障礙同仁有更友善工作職場,人事總處前於110年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等相關權責機關共同討論,規劃並編製本手冊提供機關及同仁運用。 |
三、 | 為精進相關服務,人事總處於本(111)年新增相關友善措施,說明如下: |
(一) | 人事長致身心障礙同仁關懷信:為傳遞公部門之有感服務,經人事長撰寫一封給身心障礙同仁的關懷信,以鼓勵其於職場上善用各項支持資源,展現專長、貢獻所學,請協助轉致貴機關(含所屬機關)學校內部之身心障礙同仁。 |
(二) | 製作本手冊雙視點字版並授權各機關學校自行印製: |
1、 | 考量不同障別人員之特殊性,人事總處特設計製作本手冊雙視點字版,並參酌本府及所屬機關視覺障礙人數,配賦本府實體手冊4冊,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需求,請人事主管向本案承辦人聯繫索取。 |
2、 | 另因實體手冊製作數量有限,特開放各機關學校於協助自身及所屬機關(構)內身心障礙同仁之目的內,得自行洽廠商重製加印本手冊(含普通版及雙視點字版),並於自身及所屬機關(構)內散布,且不受時間、次數、冊數之限制。 |
3、 | 各機關學校非經人事總處書面同意,不得將本手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亦不得擅自增、刪、修改或割裂本手冊之內容。 |
(三) | 提供本手冊之電子書及文本:為使各機關學校能更便利使用本手冊之內容,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人事總處已將本手冊製成電子書(含普通版PDF檔及電子書、雙視點字版TXT檔及網頁友善版),相關檔案均已置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考試分發專區」之「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項下,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
四、 | 為營造友善身心障礙人員職場環境,鼓勵各機關學校能持續與所在地之勞政、社政主管機關協力合作、多元宣導,主動協助身心障礙人員適應職場。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