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111年第12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花蓮初賽計畫」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報名參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1年8月22日原民教字第 111004407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初賽辦理方式如下: |
(一) | 時間:111年11月5日(星期六) |
(二) | 地點: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
(三) |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止。 |
(四) | 競賽族別:分為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
(五) | 參賽補助: |
1、 | 自主訓練費:家庭組每隊5,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1 萬元。 |
2、 | 道具製作及搬運費:家庭組每隊3,000元,學生組及社會 組每隊8,000元。 |
(六) | 競賽獎勵:獎項及獎金由本府依報名情形另行公告,但各組優勝隊伍將由本府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
三、 | 詳細競賽及報名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或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下載參閱,如有疑問請洽詢03-8225123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