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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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審字第10601464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0802會議紀錄。 |
主旨: | 本府主計處於106年7月25日與審計部台灣省花蓮縣審計室進行業務連繫交流,有關主計處所提議題四,該室答覆建議事項酌予修正,敬請各單位惠予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議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主計處歲計科、主計處帳務科、主計處會計科、主計處審核科、主計處統計科、主計處專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