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姿吟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307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keymeme@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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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1019959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376550000A_1110199590_ATTACH1.pdf) |
主旨: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9月22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上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0月3日部退三字第1115492778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