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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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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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20819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師證書格式、修正對照表、教育部原函 (376550000A_1110208193_ATTACH1.pdf、376550000A_1110208193_ATTACH2.pdf、376550000A_1110208193_ATTACH3.pdf) |
主旨: | 補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第二條附件一及第二條附件一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7日臺教師(四)字第1112604513A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