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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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14486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按月發放退撫給與之時程管控表。2、銓敘部原函。 |
主旨: | 為利月退休金及月撫慰金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實施按月發放,請各機關學校自107年1月1日起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按月發放退撫給與之時程管控表」,配合時程辦理撥付作業,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06年7月31日部退四字第10642491793號書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及旨揭管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