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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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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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1021790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通報擊劍林君豪專任運動教練(以下簡稱林員)因違反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業經教育部廢止林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餘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7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37878C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林員基本資料如下: |
(一) | 姓名:林君豪。 |
(二) | 證書級別:中級。 |
(三) | 運動種類:擊劍。 |
(四) | 核發時間:109年2月24日。 |
(五) | 證書編號:A031090003。 |
三、 | 通報內容:林員經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報告認定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規定,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7月14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11315533號函核准解聘,且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專任運動教練,並經三重高級中學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完成通報在案。 |
四、 | 依據:因林員涉犯內容,係屬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情事,爰教育部業依據本辦法第13條規定,辦理廢止其證書公告事宜。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