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更新之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及相關通報表等表件(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8947號函辦理。 |
二、 | 查社家署委託辦理111年度「兒童及少年遭親屬擅帶離家書曾案件處理專案計畫」因場所搬遷,服務資訊更新如下: |
(一) | 地址:404641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15樓之1(B棟) |
(二) | 聯繫電話:(04)2202-5399分機5 |
(三) | 傳真電話:(04)2202-5355 |
(四) | E-mail:goodbye@cwlf.org.tw |
三、 | 有關旨揭流程及表件已置於社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家庭支持/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服務專區,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350),歡迎逕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