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shiubobo@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15990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銓敘部原函。2、修正條文。3、選擇書。 |
主旨: | 本府前經106年8月21日府人福字第1060158077號函轉知銓敘部有關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經總統於民國106年8月9日修正公布之相關應執行事項;因公文電子交換致格式缺漏,特以本函更正,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06年8月17日部退二字第1064252335號辦理。 |
二、 | 旨揭修正條文大部份條文(配合年金改革調降所得之條文除外)均自106年8月11日施行,請依銓敘部原函辦理相關應執行事項。 |
三、 | 檢附銓敘部原函及其附件各乙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