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燕玉 電話:03-8227171#308 電子信箱:pn8640@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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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102532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有關銓敘部編輯民國111年「銓敘釋例增補彙編」業已登載該部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2月12日部規字第1115516240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111年「銓敘釋例增補彙編」不另編 印紙本,改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 gov.tw/)「服務園地」內「文件典藏」項下,歡迎上網查閱、下 載。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