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倪竹薇 電話:03-8224526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EvelynNi@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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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1025773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111)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專輯電子書,業上載於活動官網(http://www.csoca.com.tw)之「得獎者介紹」,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2月20日部管二字第1115518041號書函辦理。 |
二、 | 查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2條第5項規定:「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由考試院將其傑出事蹟編印專輯,並公開表揚。」次查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第9點規定:「獲選為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由考試院於當年12月舉辦表揚大會公開表揚,請考試院院長主持……;並將其傑出事蹟編印專輯,分送有關機關團體。」 |
三、 | 茲考試院業於本年12月13日舉行表揚大會公開表揚本年6名得獎人及6組得獎團體,同時將其傑出事蹟編印為旨揭得獎專輯,電子檔並上傳於本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活動官網,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下載運用,以期激勵同仁士氣,提升行政效能及團隊服務品質。又為發揮標竿學習效果,建請貴機關暨所屬得參酌得獎者之專業領域,邀請得獎者透過演講、座談會或其他交流方式現身說法,俾擴大及深化經驗分享之效益。 |
四、 | 另為擴大宣傳廣度,本年以得獎者Q版圖像製作「2023電子月曆」及GIF動圖,亦已上傳於活動官網之「得獎者介紹」,歡迎自行下載運用並轉發廣為宣傳。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