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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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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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102514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110251413_ATTACH1.pdf、376550000A_1110251413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修正後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碼」1份,請查照依說明事項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2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13030469號函辦理。 |
二、 | 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各學習機關(構)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新增、維護學習資訊,並於每項學習課程完成後,詳實辦理課程時數、日數或學分數登錄及計算事宜。 |
三、 | 復依行政院111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9319號函規定略以,自112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課程新增「轉型正義」類別,爰旨揭課程類別代碼配合新增該類別,請各機關核實填入課程類別代碼,並鼓勵所屬公務人員踴躍選讀相關課程。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