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 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 行政院於112年1月17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號公告修 正,並自112年1月1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行政院112年1月17日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B號函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