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mengchn@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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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02055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20020553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相關Q&A」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I號書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