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花蓮縣達固湖灣大路1號 承辦人:張文憶 電話:8462860#275 電子信箱:te3921@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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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1200284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 函、教育部 令、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 (376550000A_112002842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028427_ATTACH2.pdf、376550000A_1120028427_ATTACH3.odt) |
主旨: | 函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B號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本府業將本文附件登載於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98229),請務必配合辦理。 |
四、 |
正本: | 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各私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