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mengchn@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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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02808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376550000A_112002808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028087_ATTACH2.odt) |
主旨: | 轉知「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2年2月2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D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H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