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8227171 電子信箱:guangfu288@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200371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376550000A_1120037180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037180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銓敘部民國112年2月16日部法二字第11255317931號令,請查照並轉知。 |
說明: | 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