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張家倫 - 人事 | 2017-09-19 | 點閱數: 699

銓敘部 函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傳真:02-8236-6648
承辦人:林建源
電話:02-8236-6744
E-Mail:seven@mocs.gov.tw
受文者: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部退四字第10642551001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民國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並自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
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73條第1項所定
請求權時效之適用疑義,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查退撫法第73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領退
撫給與及優存利息等權利,應於行政程序法所定公法上請
求權時效內為之。」第95條第1項規定:「本法除第7條第4
項及第69條自公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中華民國107年7
月1日施行。」次查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公
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
定外,因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二、茲以前開退撫法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之修正,係
將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27條第1項、第3項
及公務人員撫卹法(以下簡稱撫卹法)第12條所定5年請求權
時效延長為10年。據此,有關退撫法於107年7月1日施行
後,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領退撫給與及優存利息等權利之
請求權時效,規定如下:
5
14
第2頁, 共2頁



(一)退休法或撫卹法所定之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
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前發生,且其時效已於同年6月30
日(含該日)以前完成者,因退撫法未有溯及適用之明
文,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其請求權即已消滅。
(二)退休法或撫卹法所定之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
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前發生,惟其時效於同年6月30日
(含該日)以前尚未完成者,自同年7月1日(含該日)
起,適用退撫法;其已進行之時效期間應接續計算;其
時效期間合計為10年。
(三)公務人員或其遺族請求權,於退撫法107年7月1日施行
以後發生者,應適用退撫法;其時效期間為10年。
正本: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
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2017-09-13
14:20:28

:::

網站架構導覽

傳承百十載
歷史沿革 東里校歌
校景寫真 東里校徽
老照片展 校史文物
歷任校長 歷任教職
畢業照 110校慶網
學校簡介
本校位置 願景與分析
學校特色 課程計畫
新聞專區
行政組織
校長室 教導處
總務處 幼兒園
單位分機
學校活動
東里相簿 東里影片
榮譽榜 成長軌跡
投稿寫作 藝文作品
校務行政
行事曆 檔案下載
圖書系統 校務系統
環境教育 交通安全
安全守則
:::

活動報導

助學捐款

一、 戶名:
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二、銀行代號:
6210043( 花蓮縣富里鄉農會 )
三、帳號:
00043160094160

好站推薦

[ more... ]

計數器

今天: 3359335933593359
昨天: 1004210042100421004210042
本週: 1340113401134011340113401
本月: 106416106416106416106416106416106416
總計: 4844877484487748448774844877484487748448774844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