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第4點第1款規定辦理。 |
二、 | 參訓人員由服務機關薦派,訓練費用每位新臺幣6,000元亦由貴機關負擔,各機關薦派人員填妥報名表及肖像授權同意書後請於112年3月31日前報府審核,本府預定於112年4月7日前通知學員名單審核結果及繳費帳號,經核定學員應於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三、 | 本府使用Google Meet線上會議軟體授課,報名學員需自備「視訊」上課設備並繳交「視訊畫面錄製暨肖像授權同意書」,上課時依規定連結簽到及簽退,並全程開啟視訊鏡頭顯現出「完整臉孔」,由本府駐班人員於每節課點名截取學員上課影像,學員未開啟鏡頭或不定時點名未回覆,皆視同缺席需填假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