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靜儀 電話:03-8227171#306 電子信箱:chingyi@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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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200575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原函、修正條文、重點規定 (376550000A_112005759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057597_ATTACH2.pdf、376550000A_1120057597_ATTACH3.pdf) |
主旨: |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及第100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2年1月11日令制定及修正公布,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2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069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