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實施計畫暨相關書表各1份,請貴校踴躍參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3月25日藝演字第1120000848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豐富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特辦理112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
三、 | 本案訂於112年3月27日計畫公告,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27日起至4月30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2年5月12日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
四、 | 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12萬元。 |
五、 | 報名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
六、 | 檢附函文及相關附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