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有關花蓮客運公司所屬「【1129】花蓮-太魯閣」、「【1132】花蓮-崇德」及「【1136】花蓮-秀林」等3條公路客運路線於112年4月15日起辦理代駛一案,請貴校轉知所屬學生周知,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111年4月24日北監花站字第1120113527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因花蓮客運公司申請停駛,惟考量維持基本民行服務,爰協調統聯客運公司啟動代駛機制,維持既有路線營運,不影響學生及民眾搭乘權益,檢附統聯客運代駛後路線時刻表3份,請貴校轉知所屬學生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