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靜儀 電話:03-8227171#306、307 電子信箱:chingyi@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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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201137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20113788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113788_ATTACH2.pdf) |
主旨: | 112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