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113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多元適性教育活動補助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0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6612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由法務部毒品防制基金補助,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
(一) | 開班人數應達15人(含)以上,高風險學生比例不得低於參加學生數45%。 |
(二) | 課程規劃應具連續性,1次性活動(如1、2週之冬、夏令營隊)不予補助。惟鑒於轉換學制過渡時期為青少年藥物濫用高風險期,活動倘特別針對國小、國中應屆畢業學生規劃之暑期活動,同意補助(請於計畫中敘明)。 |
(三) | 不予補助項目 |
1、 | 體育校隊、樂團、社團活動時間之學生社團,除特殊理由經本部同意外,不予補助。 |
2、 | 移地訓練、參賽、非課程必要之校外參訪費用除特殊原因外,不予補助。 |
3、 | 語文、閱讀、課後輔導等,不適宜低學習成就學生之活動。 |
三、 | 本項經費執行情形受立法院、審計部等機關監督,學校倘於補助經費核定後未繼續辦理者,請即刻告知本府並辦理結案,以利經費後續運用,否則次一年度經費不予補助。倘學校經費執行不力情事連續發生,次一年度全縣市不予補助。 |
四、 | 申請期程:有意願申辦學校請於112年8月7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報本府教育處審查(逾期不受理,學校計畫電子檔可先傳承辦人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