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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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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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2017117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2I00P006392_1120040075_att_prin、112I00P006392_1120040075_112D2020067-0 (376550000A_112017117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171177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踴躍推薦或自薦參獎,並請協助公告並廣為宣傳鼓勵相關團體踴躍申請薦送,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23日原民教字第1120040075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獎勵獎項計11項,其中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以下獎項請於本(112)年10月2日(星期一)前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 |
(一) | 終身貢獻獎。 |
(二) |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原住民族語老師、推動族語公務人員、推動族語機關及推動族語團體。 |
三、 | 推薦或自薦資料請以掛號寄送至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封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
正本: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臺灣太魯閣族語言發展學會、臺灣阿美族語言永續發展協會、臺灣布農族語言學會、臺灣撒奇萊雅族協會、臺灣噶瑪蘭族語言文化推動發展協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級機關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