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佩儀 電話:03-8227171#382 電子信箱:sc437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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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社福字第11201570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辦理112年度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秋節產品聯合推廣活動型錄及推廣影片案,請廣為運用及協助宣導,鼓勵所轄單位及員工踴躍選購,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8月4日社家障字第112076130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秋節產品除推出各式精緻月餅、糕點禮盒外,尚有飲品、手工藝品等多種產品可供選擇,請貴單位共同支持,如有訂購需求,可至「優先採購網路商城─秋節專區」(https://gov.tw/evs)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0800-815-179服務專線,由專人提供服務。 |
三、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彙編本年度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秋節產品型錄,可於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https://gov.tw/EUk)下載。 |
四、 | 另為推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秋節產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拍攝秋節宣導短片(30秒),請貴單位協助推播,達成各級政府共同宣導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產品之政策,短片檔案請至雲端硬碟(https://reurl.cc/nDbAzX)下載運用。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 |
副本: | 本府社會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