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教育部委請中山大學辦理112年縣市政府校園霸凌防制講師培訓工作研習會實施計畫,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4531號函及112年縣市政府校園霸凌防制講師培訓工作研習會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為增進各地方主管機關講師知能,以期協助地方主管機關建立霸凌事件專屬人才庫,提升地方政府對校園重大偏差行為及霸凌個案處理知能,以促進校園霸凌防制實務工作順利推展,遂辦理旨揭工作研習會。 |
三、 | 旨案訂於112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15分至下午5時30分(上午10時開始報到),假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瓦特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3樓)辦理。 |
四、 | 旨揭研習會本縣分配員額數為3名,鼓勵學校踴躍報名參加,核章後報名表請於112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免備文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錄取人員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學校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全程參與工作研習會成員,將納入教育部生對生霸凌事件專業調查人才庫調查人員,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教育部網站。 |
五、 | 推薦人員須具備下列任一調查人才資格,且近3年曾協助校園霸凌事件調查。 |
(一) | 取得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資格。 |
(二) | 取得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員資格。 |
(三) | 曾受過校園霸凌防制調查人員訓練。 |
六、 | 本案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中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黃筱雯專任助理,聯絡電話:(07)525-2000分機5893。 |
七、 | 檢附教育部函、112年縣市政府校園霸凌防制講師培訓工作研習會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