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6056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款、第15條第1項第3、第5款、第16條第1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
三、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本次研習僅招募教育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之調查員/調查專業人員,且曾擔任各主管機關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小組成員。 |
(二) | 研習時間:112年12月25日至26日(星期一至星期二),2天1夜。 |
(三) | 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通知。 |
四、 | 請協助公告周知,俾利符合前開資格人員報名,倘符合資格教師已退休,亦請協助轉知,報名網址:https://www.chsh.ntct.edu.tw/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