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雅如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303
電子信箱:yaru@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任字第10602108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教育部106年11月6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152222E號函。2、教育部令。3、教師
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修正條文。(1060210817_Attach000.pdf、1060210817_At
tach001.pdf、1060210817_Attach002.odt)
主旨:「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6年11月6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60152222B號令修正發
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6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152222E號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
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林昌明
先生(電話:02-77365926)。
四、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正本: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7-11-09
16:56:26
1060003054